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之提名委員會於二零零零年五月成立,其書面職權範圍乃確保委任董事加入董事會時之程序公平及具透明度。提名委員會由最少三名成員組成,大部分成員須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提名委員會主要負責:

  1. 定期檢討董事會之架構、規模及成員(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並就任何建議改動向董事會作出推薦意見;
  2. 物色具有合適資格擔任董事會成員之人選,挑選提名為董事之人選,並就挑選提名為董事之人選向董事會作出推薦意見;
  3. 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及
  4. 就有關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尤其主席及行政總裁)之繼任計劃等有關事宜向董事會作出推薦意見。

下載詳細資料